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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协议的更改条件

发布时间:2022-07-15作者:北京中南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:123

离婚协议的更改条件都有哪些?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。

“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”第9条规定,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,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,法院应当受理;法院审理后,若未发现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情形的,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。

一般在两种情形下,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请求变更或撤销(更改离婚协议):欺诈、胁迫。以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能获支持,因为显失公平不是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定事由。

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离婚协议的更改条件,希望大家能够有所了解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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